2006-10-11 | 街头艺人和乞丐
街头艺人和乞丐
澳洲城镇的街道马路,不论大小,都允许艺人演出。敲鼓的、拉琴的、吹奏的、歌唱的、舞蹈的,形形色色,应有尽有。有的单枪匹马,三两件简单的乐器,找一个行人较多的街角,如果是夏天,则选择一片绿荫,坐地就演奏起来。也有的队伍齐整,十个八个人集合在一起,有扩音设备、有导具,内容自然也就丰富得多。不过他们和中国过去耍把式的不同,他们不圈场子,也不大声吆喝,更不在演出紧要的时候卖关子,向观众托着铜锣要钱。艺人们无论人数多寡,跟前一律放一个空的乐器盒,或者在一块白布上面放一个容器,但是艺人们从来不会开口向人讨要,更不会强行索取,给与不给、给多给少,全凭观众随意。
街头艺人的演出质量相差很大,有些也许刚刚入门,出来练练手艺,顺便赚几个零化钱;但也有专业水平的,我就在博克街上看到过这样的一次演出。从几十公尺以外的地方,那悠远的琴声就传了过来,是莫扎特的小夜曲。我起先还以为是在开露天音乐会,或者哪家商店搞促销,扩音机在播放音乐,走近了才看清楚,是街头艺人在演出。周围十几公尺以内的行人休息椅已经座无虚席,我也情不自禁地加入到站立者的行列之中,尽情地欣赏起来。演奏者全身心的投入,聆听者同样是全神贯注,连行人的脚步都放得很轻。演奏者只有三个人,但演奏的却多是世界名曲,其中还有《梁祝》的一个片段,大概是他们考虑到这里邻近唐人街的缘故吧,演奏间隙,许多华人都鼓起掌来。
我也不止一次看到过用人体作形象表演的,多半是女孩。她们有的穿著古典的服装,扮成纽约的自由女神;也有在身上和脸上敷上金粉,挽着高高的发髻,使人想起古埃及的文明。她们面对众多的观众,旁若无人,一动不动。间忽眼珠的一轮,却显得格外的生动。尤其是在酷热的夏天,顶着烈日的炙烤,看着汗珠从油彩下面渗出来,真由衷地感佩她们对艺术的执着。当人们走上前向她们的盒子里丢钱的时候,从她们的嘴角流露出来的淡淡的微笑,犹如宗教画中的天使。我也看到过扮作土著人的,自然是男子,脸上涂着白色的油彩,帽子上缀著用片状材料做成的饰物,也是白色的,呈半圆形向上散开,身上穿着宽大的绛红色长袍,右手提着长袍的一角,左手摆出欢迎的姿势,犹如雕塑。谁要是向他面前的罐中投币,他就放下长袍和投币人握手,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珠子一样的东西让投币人任取一粒,并与之留影。大概是受着好奇心理的驱使吧,投币的人不断,有小孩,也有大人,都高高兴兴地和他合影留念。虽然每人所投不多,但一天下来,收入也相当可观。至于其人是否真正是土著人,那就不得而知了。
这些街头艺人,有的是以此为生,但多数属于业余性质或纯粹是个人爱好,兴之所至,邀上几个同道,有时干脆单人独打,提上乐器就上街开练了。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,他认识一个澳洲人,几次去投考专业乐团都未能如愿,最后就加入了街头艺人的行列,每到周末独自一人到闹市去演出。这也许是西方人和中国人不同的地方,他们不以为这是丢面子的事情,反而把它看作是他们展露才华的机会,甚至有几分自得。这些走向街头的艺人,无论是属于哪一种性质,只要走进表演的艺术氛围之中,无不尽量发挥所能,绝不会敷衍了事、欺骗听众。
每年的元月26日澳洲的国庆节期间,各大城市都要举办传统的街头艺人大赛,届时这些业余的艺术家们穿著各式服装、信心十足地粉墨登场,管弦丝竹齐鸣,歌舞演艺亮相,路人无不大饱眼福。我印象尤深的是一位本地艺人,打扮得像个牛仔,牵著两条小狗,跟前摆放几根桉树枝,营造着一派乡土气息。弹的是吉他,唱的歌词我听不大明白。后来有人告诉我,这是一首古老的民歌,大意是:“厨窗里的狗值多少钱?” 他唱一句,停下来,看看小狗,小狗就“汪汪” 应答两声。有时候小狗得意了,就不停点地连续叫上好几声,逗得观众捧腹。一曲唱完,艺人给热情的观众分发名片,上面有小狗的留影,还踏着爪印,大概算是小狗的签名吧。这一举动,恰似锦上添花,大家笑着纷纷解囊,皆大欢喜。
澳洲是一个福利国家,澳洲人从在娘胎里开始直到埋进坟墓,生老病死,一切都有国家给安排得妥妥贴贴,不用操一点心,即使年纪青青就躺在家里“养老”,连救济处给他推荐的工作都拒绝去做,照样可以吃着大鱼大肉过日子。所以街头艺人的演出,并不完全是为了生计。然而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的人,竟然会不顾脸面到大街上去乞讨,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了。我刚到澳洲不久,一次在街上闲逛,忽然一个30多岁模样的白人直冲我走过来,一付嬉皮笑脸的样子,“Excuse me”,他一面跟我打招呼,同时将手伸到我面前,并且向我解释说,他准备乘地铁回家,只需要5元钱。我心里一惊,怀疑是不是没有听懂他的话(半吊子英语,常常闹出笑话),尴尬地回他一个傻笑,赶快地离开了。回家一说,惹得大家狠笑了一阵,这才知道澳洲原来也是有乞儿的,时间长了,也就不觉得新鲜。虽然其中也不乏蓬头垢面、神情沮丧的老者,但是似乎更多的还是衣著整齐的年青人。他们大多油腔滑调,而且所使用的乞讨技俩,和我多次在上海地铁或街头遇到过的如出一辙,谎称不慎将钱包丢了,没有回家的车费,甚至连打电话的钱都没有了,这还真不知道应该算是哪家的专利,抑或是乞儿都有这种无师自通的本能吧。不过澳洲的乞丐属于文明乞讨的那一种,他们从不缠人或尾随乞讨,你只要说声“NO”,他们都会立即离开。
说起乞丐,弗朗克曾经告诉我一件事,很能说明一部分乞丐的心态:他们公司附近有一个地铁站,每天上班的路上,在地铁口都要遇到一个衣衫不整、邋里邋遢的老者向人乞讨,一脸无助的样子,看起来很可怜,所以口袋里经常准备一些零钱。有一次他到机场去接一个朋友,无意间看到一个人,特别像那个行乞的老者,可是这个人衣着光鲜,一付绅士派头,而且看起来年青了许多,又和那个行乞的老者判若两人。他正在着意观察的时候,忽然那个老者朝着他快步走了过来,并且微笑着伸出手。他的手洁净、柔软,一如他的衣着。他说,他这是到意大利去旅游,顺便休息几天,一句也不提行乞的事。半个月以后,他又在地铁口出现,仍然是那付衣衫不整、邋里邋遢的样子。当他们的目光相遇的时候,他怎么反倒觉得有点难为情起来,可那个行乞的老者却像是完全忘记了他们曾在机场的邂逅,若无其事地和往常一样伸出他肮脏的手……
澳洲的法律是禁止在街头乞讨的,可是我每次进城去,在环城路上都可以见到一个灰头土脸的老者,背着一个肮脏破旧的大包,有时坐在街角处,有时来回走动着向行人乞讨,而警察常常就在附近巡逻,似乎从来就没有认真的管过,对他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我经常想,这些人为什么不在家好好地过日子,要出来干这种丢人现眼的行乞勾当呢?难道这也能用特立独行来解释吗?澳洲毒品泛滥,吸毒的人很多,这种街头的乞讨现象是不是与此有关,那就不甚了了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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